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

10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

歡迎大家踴躍參加!


 



10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


 


 壹、依  據:10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。


 貳、目  的: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,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


        ,特舉辦本項比賽。


 參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


 肆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


 伍、承辦單位: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


 陸、協辦單位:臺中市北區五權國民中學


 柒、參賽對象:


   一、凡本市公私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(職)(含五專一至三年級)等在學之限齡學生


     均得參加。


   二、凡就讀本市外僑學校但具中國民國國籍之學生,亦可由就讀學校報名參加。


   三、大陸地區臺商子弟學校請參加由新北市政府成立之「臺商學校專區」辦理之初


     賽相關事宜。


     ※華東臺商子女學校臺北辦事處:


       聯絡地址:臺北市忠孝東路43112樓之7


       聯絡電話:(028771-0912


     ※東莞臺商子弟學校臺北辦事處


       聯絡地址: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691


       聯絡電話:(028797-8550


 


 捌、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:


   一、組別:


     1.國小組:本市各公、私立國小學生。


     2.國中組:本市各公、私立國中(含補校、高中附設國中部、完全中學國中部)


          學生。


     3.高中()組:本市各公、私立高中()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、完全中學


            高中部學生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。


   二、類別:


     1.國小組分繪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畫類等六類。


     2.國中組及高中()組分西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


      墨畫類、版畫類等六類。


 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



組別



類別



參賽組別



備註



 



國小組



1.繪畫類



國小低年級組、


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


國小高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



※參賽國小普通班組各類作品,


 學校規模60班以下送件數為


 1~5件,學校規模60班以上


 送件數為1~7件。


 


國小設有美術班之學校,參賽


 美術班組各類作品,送件數不


 限。


 


※國小組於水墨畫類與版畫類兩


 類作品單獨參賽,請勿以繪畫


 類送件。



 



2.書法類



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



 



3.平面設計類



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


國小高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



 



4.漫畫類



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


國小高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



 



5.水墨畫類



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



 



6.版畫類



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



 



國中組


 


高中()



1.西畫類



國中普通班組(含技藝班)


國中美術班組、


高中()普通科組、


高中()美術()()(包括廣告設計科)



※參賽國中、高中()普通班組


 各類作品,學校規模48班以


 下送件數為1~5件,學校規模


 48班以上送件數為1~7件。


 


國中設有美術班之學校,參賽


 美術班組各類作品,送件數不


 限。


 


※高中()設有美術()()


 組(包括廣告設計科)之學校,


 參賽美術班組各類作品,送件


 數為1~20件。



 



2.書法類



 



3.平面設計類



 



4.漫畫類



 



5.水墨畫類



 



6.版畫類



 


 玖、參賽主題:依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。


 


 拾、各校參賽作品件數:


   一、國小組每校應選送繪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畫類


     各組作品,參加普通班組,學校規模60班以下送件數為1~5件,學校規模60


     班以上送件數為1~7件。如設有美術班之學校,參加美術班組,送件數不限。


   二、國中組每校應選送西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畫類


     各組作品,參加普通班組,學校規模48班以下送件數為1~5件,學校規模48


     班以上送件數為1~7件。如設有美術班之學校,參加美術班組,送件數不限。


   三、高中()組每校應選送西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


     畫類各組作品,參加普通班組,學校規模48班以下送件數為1~5件,學校


     規模48班以上送件數為1~7件;如設有美術()()(包括廣告設計科)


     之學校,參加美術班組送件數可增至20件。


  ◎注意事項:各校自訂選修課程之實驗性質美術班(如分散式美術班、實驗美術班等)


        ,及各級學校不分類之資優資源班,凡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(


        素描、西畫、水墨畫、設計等)之事實者,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。


 


拾壹評審:由本市教育局聘請相關專家負責評選工作,評審委員如對參賽作品有疑義,


      得要求參賽者至現場作畫。


 


拾貳、參賽作品類別、規格及使用材料:


   一、繪畫類:


     1.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為四開(39公分×54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


     2.繪畫類限國小組選送,水墨畫類、版畫類作品請勿選送本類。


   二、西畫類:


     1.國中組一律使用圖畫紙或紙板,大小為四開(39公分×54公分),一律不得


      裱裝。


     2.高中()組,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,最小不得小於十號,水彩最大不得超


      過全開畫紙,最不得小於四開畫紙。作品一律裝框,背面加裝木板


   三、書法類:


     1.各組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(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),一律採用


      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


     2.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。對聯、四屏、橫式、裝框、手卷


      不收。


     3.國中組及高中()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(凡臨摹作品一律不予評審)


     4.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34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


     5.國中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34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


     6.高中()組作品大小為全開(68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以捲軸裱裝,並以


      塑膠套裝妥送件。


   四、平面設計類:


     1.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作品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。


     2.國小組大小一律為四開(39公分×54公分)


     3.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(39公分×108公分78公分×54公分),最


      小不得小於四開

1 則留言:

  1. 我想讓宣妤參加,是直接購買四開圖畫紙完成後,繳給老師嗎?
    [版主回覆09/19/2011 15:07:49]是的,還要記得告訴老師題目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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