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

送舊與迎新

暑假已過了三週,不知2-5的孩子們都做了些什麼?


老師第一週參加了2個研習:多元文化和蒙娜麗莎特展的教師研習,一在豐原,一在台中


第二週安排東部的旅行,看見台東的好山好水、吃了第一家池上便當,還造訪了前一陣子新聞正夯的衫原海水浴場......,很棒!


這週則看到了各位的分班結果,也開始一一電訪未來109的學弟學妹們......


很開心這二年與你們相處的點點滴滴都是一篇篇美麗的回憶,也祝福你們在未來的求學生涯中有更多很棒的老師的陪伴與扶持,相信你們一定會更好!


 


別忘了,7/29〈五〉的返校日,再告訴老師你的暑假生活喔!


 


◎分班結果:


3-1:柄宏、珮鈞【從幼稚園到目前都是同班,真的很不簡單!】


3-2:英敦、葦璿、哲嘉、宥彤【哇!最多同學一起,真好!】


3-3:筱婧、冠宇【繼續切磋球技與課業,一定會越來越棒!】


3-4:峻傑、晰之【峻傑可以繼續向晰之挑戰,二人一定越來越進步!】


3-5:羽晟【老師相信你很快就會找到一大堆麻吉!】


3-6:咏彔、珮宇、晏甄【要互相照顧喔!】


3-7:睿廷、玉婷、宜霓【這二年雖沒機會坐在一起,也要互相關心喔!】


3-8:育廷、韋愷【要互相照顧喔!】


3-9:靖涵【勇敢的向隔壁同學打招呼,很快就可以交到好朋友喔!】


3-10:承秩、翊傑、廷芝【繼續前二年的情份,繼續當好朋友喔!】


2011年4月27日 星期三

跳繩比賽搶先看

       一早的跳繩比賽在7:50集合完畢後就直接展開。2分鐘的挑戰真的是體力與協調力的雙重考驗。每位選手都賣力的跳著。在一番激烈的龍爭虎鬥下,恭喜柄宏獲得男子組第七名(296下)、筱婧獲得女子組11名(259下),讓大家為他們拍拍手喔!


比賽前的愉快合影:



 



看看各個選手的賣力表現: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 



 



 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

一連串的好消息




很久沒PO文,其實班務仍不斷的處理中,孩子們也一天天的成熟、穩健中,謝謝各位爸媽的悉心照料


先來談談這一陣子班上的喜事:


 


首先,護士阿姨為了鼓勵視力健康的『千里眼』們,特舉辦抽獎活動,雖然全校只有20個名額,幸運的英敦依然獲獎,真棒!


寶貝龍月刊有獎徵答,倢如、晰之、佳縈、雁甄和貽婷老師都在2000張的摸彩券中幸運獲獎,拍拍手吧!


 


對外比賽部分也傳出佳績:『第42屆世界兒童畫展』台中市初賽,晰之和慈悅雙雙上榜,真的很不簡單!


晰之的繪畫作品:



 


慈悅的美術設計作品:



至於大家最關心的期中成績前五名分別為:筱婧、冠宇、峻傑、慈悅和睿廷。這次的題目難度不高,細心程度相對而言更顯重要。能上榜的孩子必需間具能力與細心,真的不簡單,也給他們拍拍手喔!


 


至於經典閱讀部分,每個孩子通通通過考驗,真厲害!


 


就連3月初我們所種的種子,3盆的花豆都結出了豆莢,真是厲害,由此也可看出孩子們對於所種植的植物的細心照料


 


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

第四十二屆世界兒童畫展

 



有興趣的小朋友請於3/29前將作品交給老師喔!


 


 



 一、依  據:中華民國第四十二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辦法辦理。


 二、主  旨:為慶祝建國100年暨提高兒童美術教育水準,促進國際文化交流、增進


        人類友誼和瞭解。


 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外交部、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。


 四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。


 五、承辦單位:臺中市鹿峰國民小學。


 六、協辦單位:臺中市五權國民中學。


 七、徵集對象:臺中市公私立國民中、小學在籍學生及幼稚園學生。


 八、參加作品:


     (一)組別:


         分為1.幼稚園組2.國小一年級組3.國小二年級組4.國小三年級組5.國小四年級組6.國小五年級組7.國小六年級組8.國中一年級組


9.國中二年級組10.國中三年級組,共計十大組。


     (二)類別: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分為1.繪畫類(包含寫意畫、寫生畫、水墨畫)、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貼畫類、3.版畫類、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.美術設計類、5.集體創作類等,共計五大類。


     (三)徵集類組數:依據學童就讀年級分為10組,以及創作類別分為5大類,總計分為50類組徵集相關作品。


     (四)規格:


       1.個別創作40x55公分以內形狀不拘,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,作者限一人。


       2.集體創作以全開紙為限,需為共同創作,作者可為三至四人。


       3.水墨畫以能裱於四開圖畫紙上為限(並請先裱妥)。


       4.貼畫及美術設計為預防作品黏貼內容脫落之現象,得以透明塑膠


           袋裝袋。


        5.版畫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得以透明膠片覆蓋。作品未乾


           透者不收。


       6.各類作品皆不得裱框。


     (五)內容:不拘,但必須是兒童本人的創作品,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,請少用彩色筆作畫。


      


十二、評選辦法:


     (一)初選:各校公開慎重辦理初選,不可指定作品參加。


     (二)複選:由教育局聘請評選委員五人至七人,以無記名方式評選,選出各年級參賽作品數五分之一作品參加全國決選。


十三、獎  勵:


     (一)凡複選入選作品學生分別發給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乙紙獎勵。


     (二)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,得獎作品之作者,另依據全國徵集辦法給予獎勵。


     (三)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,獲特優獎(相當於第一名)、優選獎(相當於第二名)之指導老師,依臺中市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內決賽獎勵規定,特優者記功乙次、優等者嘉獎二次。


     (四)辦理徵集工作成績優異者,由市政府教育局給予獎勵。


十四、注意事項;


     (一)本徵集計畫刊載於鹿峰國民小學網站(http://www.lfes.tcc.edu.tw/art)


       及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(http://www.tc.edu.tw/)。徵集成績亦於評審結


       束後一週內公告於上述兩個網站。相關計畫或成績若有疑異請電洽鹿峰國


       民小學教務主任蘇建豪(聯絡電話04-26224210轉503或0921-008142)。


     (二)各校送件時,請檢附作品清冊以供查核作品資料。(格式如附件一,本清


        冊可由報名系統自動產生)


     (三)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,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。


     (四)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作品。


     (五)送件作品需注意其完整性之保存,黏貼類避免零件之脫落,版畫類油墨需


乾透避免粘黏他人作品,脫落或粘黏嚴重者將不予收件與評審。


     (六)本市徵集入選作品將轉送參加全國決賽,作品均不退還,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,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