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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:
一、組別:
1.國小組:本市各公、私立國小學生。
2.國中組:本市各公、私立國中(含補校、高中附設國中部、完全中學國中部)
學生。
3.高中(職)組:本市各公、私立高中(職)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、完全中學
高中部學生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。
二、類別:
1.國小組分繪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畫類等六類。
2.國中組、高中(職)組及大專組分西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
墨畫類、版畫類等六類。
| 組別 | 類別 | 參賽組別 | 備註 |
| 國小組 | 1.繪畫類 | 國小低年級組、 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 國小高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| ※參賽國小普通班組各類作品, 學校規模60班以下送件數為 1~5件,學校規模60班以上 送件數為1~7件。
※國小設有美術班之學校,參賽 美術班組各類作品,送件數不 限。
※國小組於水墨畫類與版畫類兩 類作品單獨參賽,請勿以繪畫 類送件。 |
| 2.書法類 | 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 | ||
| 3.平面設計類 | 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 國小高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| ||
| 4.漫畫類 | 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 國小高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| ||
| 5.水墨畫類 | 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 | ||
| 6.版畫類 | 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 | ||
| 國中組
高中(職)組 | 1.西畫類 | 國中普通班組(含技藝班)、 國中美術班組、 高中(職)普通科組、 高中(職)美術(工)班(科)組(包括廣告設計科) | ※參賽國中、高中(職)普通班組 各類作品,學校規模48班以 下送件數為1~5件,學校規模 48班以上送件數為1~7件。
※國中設有美術班之學校,參賽 美術班組各類作品,送件數不 限。
※高中(職)設有美術(工)班(科) 組(包括廣告設計科)之學校, 參賽美術班組各類作品,送件 數為1~10件。 |
| 2.書法類 | |||
| 3.平面設計類 | |||
| 4.漫畫類 | |||
| 5.水墨畫類 | |||
| 6.版畫類 |
玖、參賽主題:依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。
拾、各校參賽作品件數:
一、國小組每校應選送繪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畫類
各組作品,參加普通班組,學校規模60班以下送件數為1~5件,學校規模60
班以上送件數為1~7件。如設有美術班之學校,參加美術班組,送件數不限。
二、國中組每校應選送西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畫類
各組作品,參加普通班組,學校規模48班以下送件數為1~5件,學校規模48
班以上送件數為1~7件。如設有美術班之學校,參加美術班組,送件數不限。
三、高中(職)組每校應選送西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
畫類各組作品,參加普通班組,學校規模48班以下送件數為1~5件,學校
規模48班以上送件數為1~7件;如設有美術(工)班(科)組(包括廣告設計科)
之學校,參加美術班組送件數可增至10件。
◎注意事項:各校自訂選修課程之實驗性質美術班(如分散式美術班、實驗美術班等
藝術才能美術班),及各級學校不分類之資優資源班,凡有加深加廣美術
相關專業課程(如素描、西畫、水墨畫、設計等)之事實者,應核實選擇
參加美術班組比賽。
拾壹、評審:由本市教育局聘請相關專家負責評選工作,評審委員如對參賽作品有疑義,
得要求參賽者至現場作畫。
拾貳、參賽作品類別、規格及使用材料:
一、繪畫類:
1.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為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
2.繪畫類限國小組選送,水墨畫類、版畫類作品請勿選送本類。
二、西畫類:
1.國中組一律使用圖畫紙或紙板,大小為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一律不得
裱裝。
2.高中(職)組,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,最小不得小於十號,水彩最大不得超
過全開畫紙,最不得小於四開畫紙。作品一律裝框,背面加裝木板。
三、書法類:
1.各組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(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),一律採用
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。
2.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。對聯、四屏、橫式、裝框、手卷
不收。
3.國中組及高中(職)組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(凡臨摹作品一律不予評審)。
4.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約34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
5.國中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約34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
6.高中(職)組作品大小為全開(約68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以捲軸裱裝,並以
塑膠套裝妥送件。
四、平面設計類:
1.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作品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。
2.國小組大小一律為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。
3.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(約39公分×108公分或78公分×54公分),最
小不得小於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。
4.高中(職)組,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(約78公分×108公分),最小不得小於
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。
5.各組作品一律裱裝,裝裱後高度不得超過 十公分 ,連作不收。
五、漫畫類:
1.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,作品一律不得裱裝。
2.國小組參賽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不超過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圖畫紙。黑
白、彩色不拘,作品形式單幅、多格均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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